德阳互廉网是由中共德阳市纪委/德阳市监察局主办、瑞德网络设计开发的地方纪委、监察局门户网站。其主要职责为:
(一)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监察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保证政令畅通。
(三)负责调查处理市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各县(市、区)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给予涉案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一定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在本地区的实施细则,参与制定地区性的党内法规。
(八)调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或撤销的建议;变更或撤销各县(市、区)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九)会同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县(市、区)、市级各部门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和监察局(室)领导及专(兼)职干部人选;负责市级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组织建设、干部管理和工作考核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市管干部廉政档案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的考察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承担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